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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女誡》是東漢班昭撰寫的一篇教導自家女性做人道理的家訓,是她以自己的切身經歷對家中即嫁女子們的告誡,創作時間始于永初四年(110年)十月,終于永初六年(112年)。《女誡》的創作,源于班昭從姑祖母班婕妤的人生經歷中看到女人“柔順”、“敬慎”的成功之道。在班昭看來,班婕妤是整個班氏家族的驕傲,也是班氏后代女性學習的典范,因而促使她寫《女誡》教育女兒們,其目的是想讓女兒們能學到班婕妤的這些**品德。班昭在《女誡》中曾引用《女憲》,只是該文久已失傳,不知其詳。班昭所講的女子道德規范,有很多類似內容在秦代簡牘著作《教女》中可以看到。《女誡》正文由七部分組成,即《卑弱》、《夫婦》、《敬順》、《婦行》、《專心》、《曲從》與《和叔妹》七篇。該書論述了女子在“夫家”需要處理好的三大“關系”,即對丈夫的敬順,對舅姑的曲從和對叔妹的和順。 |